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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有什么区别

添加时间:2020年7月6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Tags: 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是什么,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有什么区别   http://www.kqhtls.com/

 律师,柯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那么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是什么关于这一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下。


   一、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就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三条规定它主要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对当事人间信用的一种确认和保护是先合同义务的内在意义。在合同尚未生效前,双方当事人间还没有约束关系,因此善意当事人向对方付出的信用完全靠对方的信用来维持。如果一方存在恶意,违反信用,则将使善意的另一方遭受损失。这种恶意对信用的违反违背了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因为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承诺、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正是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才使传统的合同义务得以扩大。使当事人在就合同谈判时就承担法律所要求的诚实信用义务。


  先合同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逐渐产生的。该义务是针对所要订立及已经订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促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对合同的类型不产生影响。缔约当事人之间说明、告知、协助、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都不具备给付的性质,它们的存在是为了促进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


  二、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是承担相应的民事。该民事又叫缔约过失,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缔约相对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


  缔约过失容易造成两种后果:一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而且使相对人因此而受到损害,这主要是指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情况;二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虽然成立了,但属无效合同或应被撤销的合同,从而使相对人受到损害。无论是哪种后果,都要在缔约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即缔约过失。


  上文就是整理的关于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相关知识,违反先合同义务要承担民事,该民事又叫缔约过失,是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缔约相对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希望对您有帮助。







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有什么区别

  合同不仅是关于权利的约定,更多的是关于义务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的约束的,在合同订立前,是存在先合同义务的。在合同终止后,是有后合同义务的。那么,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有什么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有什么区别关于这一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下。


   一、先合同义务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 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二、什么是后合同义务


  后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该义务一般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产生,不需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也不能约定排除其适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其适用的,该约定无效。若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后,一方仍负担某种义务,该义务是不是后合同义务有学者认为,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负有保密等义务的,该义务也属后合同义务。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后一方仍负担某种义务,甚至以该义务的许诺承担作为合同订立的前提,根据该交易领域的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并不当然产生该项义务,那么该义务是对一方当事人的特别要求,这种义务应属约定义务,也即合同义务,是一方承担的主要义务,不是后合同义务。比如卖方与买方约定买卖合同终止后,卖方在一定期限内仍对买方所购商品的质量实行;三包;,这里卖方的;三包;义务就不是后合同义务,而是约定义务,是卖方对标的物质量承担的主要义务,卖方一旦违反,将承担违约,只有让卖方承担违约对买方才会公平。在现代市场贸易中,买方最看重的是售后服务,往往在合同中特别要求合同终止后,卖方承担某特定义务,对当事人约定的此项义务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确定是不是后合同义务。


   三、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


  后合同义务与先合同义务虽然都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义务,都是在无合同关系情况下,因特定主体之间存在一种信任关系而应向对方承担的义务,但它们的区别显而易见。先合同义务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有效成立前,属缔约阶段的义务;而后合同义务发生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之后,即发生在合同效力消失之后。可以说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对缔约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的确认和保护,后合同义务是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保护的继续和延伸。


  上文就是整理的关于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的相关知识,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往往习惯上好多地方也都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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