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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农村不动产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添加时间:2020年7月2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Tags: 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农村不动产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http://www.kqhtls.com/

 于涛律师,柯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人们防患于未然的意识也越来越强,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保险业发展快速的原因之一吧。那么您是否知道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呢因此,今天,就将关于;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


  二、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

  1、合同主体不合格。

  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在这里,欺诈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主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知不存在风险却谎称有风险,明知风险已经发生而谎称没有发生等等。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人的人身、财产、名誉、荣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同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要挟是确定可能实现的行为,而且足以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志与其订立保险合同。


  3、客体不合法。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

  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导致合同无效。


  三、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特有的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受益状况,合同被区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后者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的代价。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


  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保险合同的保障性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时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这种保障包括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有形保障体现在物质方面,即保险标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或给付;无形保障则体现在精神方面,即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提供的心理上的安全感,使他们能够解除后顾之忧。


  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要得到保险人对其保险标的给予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就必须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或合同届满时的赔付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彼此关联的。但是,保险合同的双务性与一般双务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即保险人的赔付义务只有在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才履行,因而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附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接受与否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以上就是今天关于;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介绍的是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然后,又介绍了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最后,还向大家介绍了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农村不动产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更加吸引人,但是国家对于农村的补贴还是很多的,现在房价这么高,在农村拥有一套房子要比城市简单得多,因为还会有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今天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农村不动产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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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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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为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是同村村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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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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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同大都已履行,但多未办理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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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从诉因看,多源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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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从标的物现状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这是目前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难点,涉及到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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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是否允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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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能否买卖,对此问题存在两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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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意见认为农村房屋买卖事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我国法律禁止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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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种意见认为,;法无禁止即可行;,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明文规定,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农村房屋就可以买卖。从我国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关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还是肯定农村房屋是可以出售的,没有要禁止和干涉农村居民行使房屋所有权的立法意图。而且,依据我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的规定,既然农村房屋是农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作为农村房屋所有权人的农村居民,完全可依法对其房屋行使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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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村不动产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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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述分析可见,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个合同有效,不仅合同主体要适格,而且内容要合法。笔者认为,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上,除依法适用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有效、无效规定的一般原则外,还应当遵照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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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的差异,可以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分为三类:一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二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三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纠纷。因为合同主体的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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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效力认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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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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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只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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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慎重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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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因此,笔者主张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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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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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农村居民是否能向城镇居民出售房屋,我国虽无法律、法规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但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些虽然都是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法院在司法中应当严格适用。因此,笔者认为,对这类合同,因违反国家政策而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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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拥有自己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筑自己的住宅,但是还是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机关进行备案登记。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不动产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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