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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本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9月14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Tags: 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本,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http://www.kqhtls.com/

  于涛律师,柯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是常见的一种赠送,但是有的赠与是附有条件的。例如需要受赠人完成某项事情或者是某个目标。附条件赠与的合同一般存在着许多,但是那些是需要有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关于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本怎么写下面由为您一一解答。

  一、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二、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条件

  1、附条件赠与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订立合同。间歇性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不具有缔约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订立合同。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限制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因此,法人具有就其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的缔约行为能力。

  2、附条件赠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附条件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换言之,当事人并不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用以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任意性规定。强行性法律规定的标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须;等词语,而任意性规范则用;可以;等词语表示。另外,合同不违反法律,还指合同的内容,即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合法。如果合同内容的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无效,那么部分条款被确认无效不影响有效条款的效力。

  4、附条件赠与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三、什么是附条件赠与合同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如果条件成就,赠与合同就生效。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条件是指赠与人在赠与的同时所受赠人在接受赠与物时应允履行的必须要求.义务是赠与人在赠与的同时所受赠人在接受赠与物时受赠人应该担负的。

  为您收集整理的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本的相关知识。在附条件赠与合同中,一般要达到法律所规定的的条件才能起到效力,此外,有赠与就有。受赠人需要接受这一份。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作为合同种类中的一种,自然是受到合同法的法律约束的,在订立仓储合同的时候,合同是需要符合其生效要求才会具备法律效力的,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盖印章

  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印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印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印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盖印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

  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合同法》第386条的规定,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效力。其余四项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当事人不记载则按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二、仓储合同何时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如无特别约定,仓储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或称为要物合同。保管合同除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还必须有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从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这是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又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要求,合同即告成立,而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

  三、仓储合同算什么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特殊特征是:

  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除了要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也要看合同是否还约定了别的生效条件,都符合才有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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