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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我国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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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淳光律师:资深律师,民商法学硕士,专业、敬业、负责。擅长涉外纠纷、公司法务、房地产、金融、合同、知识产权、婚姻继承案件。
信诚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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