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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8月15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Tags: 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什么   http://www.kqhtls.com/

  于涛律师,柯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生活中关于合同定金的纠纷并不少见,通常发生在买车、买房合同中,定金有什么法律性质那么订金呢定金和订金一样吗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而定金在法律中依据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譬如违约定金和成约定金等,下面由在本文为您介绍。




  订约定金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成约定金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解约定金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根据《担保法》第89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1、订金的行为性质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法律上对于订金并无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订金只是作为一种预付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抵付一定的款项,且订金只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并无担保作用,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仔细观察好是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是什么?

  什么是定金合同中常会有关于定金的条款的约定,定金是为了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实现而作出的一种担保,具有法律效力,能够适用定金法则,也有关于定金数额的规定,具体的情形由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数额的规定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适用的情形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4、根据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一般来说,定金罚则的适用是为了保障双方都能履行合同义务,给付方不履行的不能取回定金,而接收方不履行的,则需支付双倍的赔偿,定金虽然是由双方自由约定的,但法律规定限制了定金的数额,将定金限制在一定范围了能够平衡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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