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合同订立合同终止合同诉讼合同范本合同履行合同保全合同知识合同新闻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
什么是保证,哪些单位不能担任保证人?添加时间:2015年1月7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由保证人按照约定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单位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
1、国家机关;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如果有法人授权的,其分支机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