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合同订立合同终止合同诉讼合同范本合同履行合同保全合同知识合同新闻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
要回抵押金问题添加时间:2014年8月11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劳动者,退还,抵押,劳动,用人,扣押
要回抵押金问题 我在饭店工作,因为我发生疾病不能继续工作.要求辞职,饭店不退还我抵押金,我该怎么办?(未与饭店签书面合同) 律师回复解答: 建议您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退还押金,您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