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
合同订立
合同终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合同订立合同终止合同诉讼合同范本合同履行
合同保全
合同知识合同新闻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保全

债务纠纷案件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添加时间:2022年9月29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Tags: 债务纠纷案件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http://www.kqhtls.com/

  于涛律师,柯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于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债务纠纷案件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财产保全?

债务纠纷案件中债权人往往面临着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出现,这就需要债权人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债务纠纷案件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财产保全


  您作为债权人到法院打官司,然而,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您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您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无疑为您日后执行中切实实现自己的利益吃了一粒定心丸。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在审判实践中,不乏这样的例子: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最后是败诉方,他的申请是错误的,这时候,申请人应该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由此可见,申请财产保全一定要慎重考虑,妥善行事,否则,要为此付出代价。







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在生活中,很多时候需要用到钱,这个时候去借贷或者抵押,但是这个是有期限的。同样我们在申请债权保全的时候也是有相关期限的,那么这个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呢相信许多朋友是不清楚的,因此今天的就带你来看一看,了解一下这个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债权的保全措施有哪些


  1、撤销权的含义


  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财产的权利。


  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三种:


  债务人放弃其对他人的到期债权。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实施危害行为之前成立。


  债务人实施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场合,还要求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具有恶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


  二、债权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保全到期债权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等都有很大关系,债权人收回债权的难易受不特定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与资金类财产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在其不宜被列入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应归类为其他财产权,执行不超过二年的保全期限。


  第三种意见认为,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同时也设定了申请人提供担保等保全错误时的补救措施,对保全设定期限,既不利于保全制度设立目的的实现,没必要对其设定保全期限。


  三、债权保全有什么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债权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债权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债权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债权保全落空。


  3、申请债权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债权保全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综上所示不难发现,对于这个债权保全的期限,是存在观点的。一般而言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是不超过6个月,但是如果视为财产权的话,那么执行则是不超过两年。因此在实际的运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另外分析,才能准确地知道这个债权保全的期限。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