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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形式和主要条款内容

添加时间:2016年5月18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核心内容:借款合同是一种常用的有名合同。但是因其标的物是钱款,如果没有约定清晰,容易产生纠纷,也会给当事人代理经纪损失。因此,合同法编辑在下文中为大家详细解说借款合同的订立形式、主要条款内容以及借款凭证的期限问题。

 
  【关键词】
  1.借款合同的形式
  2.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3.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有区别
  借款合同的形式
  1.采用什么形式订立借款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作用,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依《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
  二、贷款的种类。
  三、贷款的用途。国家政策规定,贷款不准用于弥补亏损、垫交被挪用的税收、利润,不准用于行政开支和职工福利,不准用于基本建设(建行的基建贷款除外),只能用于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再生产。
  四、借款币种。借款的币种是指人民币还是其他外币。
  五、借款的数额。是指经批准的数额,超规定借款要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
  六、借款的期限。借款的期限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它是指借款人还款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期履行,超过期限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借款合同中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应补充协议确定或者按交易习惯解决,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按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还款。
  七、借款利率。利率是国家严格规定的,双方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间确定借款利率。
  八、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还款结算方式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期还款,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归还,逾期不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九、保证条款。是指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方向、还款期限所作的承诺。
  十、违约责任。是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借款用途以外的项目或者逾期还款应承担的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有区别
  借条与欠条均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此外,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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