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
合同订立
合同终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合同订立合同终止合同诉讼合同范本合同履行合同保全
合同知识
合同新闻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知识

承运人对旅客行李的毁损、失火是否承担责任

添加时间:2014年1月19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在旅客运输中,旅客一般都随身携带了一些物品,对于这些物品,承运人也应当尽足够的责任和义务保证物品的安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发生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承运人对自带物品的毁损、灭失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不是旅客随身携带的,从实质上讲,是货物运输合同,所以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效力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