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合同订立合同终止合同诉讼合同范本合同履行合同保全合同知识合同新闻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
保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添加时间:2020年7月2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Tags: 保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 http://www.kqhtls.com/
律师,柯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保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核心内容:保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保证合同内容要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还要包括三种情况,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等等。为您详细介绍。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
三、保证的方式
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很多时候为了确保借款的可靠性,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一个担保人来为其进行担保,保证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能按时归还借款。但在实践中担保人往往会认为只要超过了担保时效就无需承担任何了。那么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是多久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二、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就能免责吗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二是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的范围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转让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担保方式。以下权利可以设定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的相关资料。很多时候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的取决于债权人的要求,所以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担保的期限,避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