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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的区别 主合同变更后担保人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添加时间:2020年6月30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Tags: 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的区别,主合同变更后担保人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http://www.kqhtls.com/

  律师,柯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的区别

  核心内容: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下面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的区别。


  根据保证人的数量的多少,可将保证分为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


  单独保证


  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除非另有指明,我们通常所说的保证就是指单独保证。


  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具体而言,一是保证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至于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在所不问;二是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务。如果数个保证人分别保证各自的债务,彼此之间无关联,仍为单独保证,而非共同保证。数个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保证合同固然可以成立共同保证,而签订数个保证合同共同担保同一债权也可以成立共同保证,并且这些合同是同时成立还是先后成立,彼此间有无意思联络,均在所不间。


  关于共同保证的效力,《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知识延伸:


  保证减免的事由


  结合《担保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物权法》,保证人减免保证的事由有以下几种:


  1.主债务部分消灭。


  保证债务具有附从性,其范围和强度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在主债务归于消灭的范围内,应免除保证人的保证。


  2.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减轻保证。


  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可以自行设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变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保证合同成立后,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减轻保证人的,保证人在新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证。


  3.债权人接受物的担保,有可能减轻保证人的保证。


  物的担保是指以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形式提供的担保。此处,《物权法》对《担保法》中确定的;物保优于债保;的规定进行了修正。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由此可见,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若新增的物的担保来自债务人,则保证人当然在此范围内减免保证;但若物的担保来自债务人以外的人,由于债权人有选择权,则此时保证人仅有减免保证的一种可能性。





主合同变更后担保人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主合同变更后担保人还要承担担保吗债权人与债务人有权协议变更主合同,在保证人对主合同的债权提供了保证之后,这种主合同权利义务的变更必然对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产生影响。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根据《担保法》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时,欲使保证人承担保证,则必须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承不承担保证可以依当事人的约定,或者取得保证人对合同变更的书面同意。


  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内容,变更主合同会使主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产生变更,这样,保证人保证的范围也会随之发生了变化。


  另外,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1款的规定,主合同内容的变更,虽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


  《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仍按照原来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承担保证。


  《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3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按照原来的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


  因此,为了防止主合同变更时引起保证的变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可以不经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提供担保,那么,则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除此之外,如果要使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就必须取得保证人对合同变更的书面同意。


  若保证合同中若明确约定;主合同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则主合同内容变更的,保证人可依法免除保证。若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已经实际有效发生,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部分不承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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