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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等到我心痛 合同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添加时间:2019年9月12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Tags: 等你等到我心痛,合同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http://www.kqhtls.com/

 律师,柯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等你等到我心痛

  事实上,;物流;在中国是新名词。自然,物流保险也就成为一个新概念。

  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使现代物流日益成为重要的第三利润源。凡事总是利弊相伴,随着利益的增加,物流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也同样增加:风险程度增大,环节繁琐。对此,业内人士均有着不同的看法。实际上,从传统的运输、仓储到现代物流管理的转型,企业与物流供应商所承担的物流风险,已不仅仅局限于几个简单的环节,它涵盖了从产品的研发到销售全部过程。

  印象中,保险是;富人的奢侈品;,当这种奢侈品进入寻常百姓家时,国内保险业市场也蓬勃发展起来,但在这些众多的险种中,却少了物流险种的身影。而作为中国产业的;新贵;第三方物流企业,为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对物流保险已是翘盼多时。或许,物流险对保险公司而言颇似;鸡肋;,有风险,但又有巨大的利润,自然,保险公司就鲜有表现相应的物流保险产品。市场的等待,真可谓千呼万唤才出来!近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率先打破这种沉默,推出行业期待已久的物流保险产品。 新出台的物流保险到底什么样能否解决物流行业的难题和困惑在实际运作中能起到多大的作用物流企业真的有了护身符吗

  等你等到我心痛

  企盼,更多的是源于对现状的不满。

  第三方物流企业如此企盼物流保险,正是因为自身在经营中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风险。运输、仓储等单个环节被整合成为一个概念物流,而相应的各个险种并未被整合为统一的产品物流保险,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对此,中远物流商务部的郭峰经理有着自己的见解:;中远物流作为业内的一家大公司,风险管理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考虑如何将企业的风险转嫁出去,自然,物流保险是我们的一块心病。;

  上海快急有限公司、K急送执行董事向勇对国内物流保险的尴尬现状颇有体会:;在国内买物流保险,我们感觉过于分离,仓储是仓储的保险,运输是运输的保险,没有一个整体物流保险。而在物流过程中,上端批量运输,如海运、空运、仓储等,投保都比较容易,但到了末端配送阶段,很少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物流供应商很难寻觅到‘投缘’的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曾有媒体报道,深圳人保推出物流保险,并引起业内人士关注。;实际上,深圳人保公司推出的只是保险方案,而不是保险产品。;人保财险有关人士分析,深圳人保只是把原来的货运险、财产险组合成一个保险建议书,采取灵活的承保方式,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产品,仅是老产品的一种新做法而已,解决不了原有产品存在的问题。 宝供物流公司作为国内较大的民营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物流保险有着自己的一套看法,其公司副总裁肖楚雄这样说道:;现在物流保险是一个大问题,很多企业对此不满,索性企业自己内保。; 他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大企业,包括一些个体企业,很多都是内保,原因是保险公司的保费太高,比如企业一年的保费可能需要500600万元,但根据多年运行数据计算后发现,企业需要投保的项目每年不过100200万元,上保险显然不合算,所以干脆就自保,或者交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去保。

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物流险种现有品种的不满和希望并非几句话能说清楚的,但对于物流保险的企盼则是业内有目共睹的。随着国内货物运输、仓储以及物流业的发展,国内企业对物流保险的呼声非常高,对物流保险产品的需求非常大,呼吁国内保险业能够推出针对物流业务及其运作环节的保险产品。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保险公司也有其难言之隐。

  首先,国内并没有一个相应配套的物流法规,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少,更谈不上统一。从行政管理角度而言,条块分割现象严重,不同的运输方式隶属不同的行政单位管理,致使行业管理及法规有诸多不规范之处。这造成的一个直接结果便是,保险条款措辞的使用、的界定,均无法可依。

  其次,中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现状亟待改进。物流市场混乱,没有进行标准化的物流企业分类及信用分级体制,真正统一的物流协会没有建立起来,无法起到行业自律的作用。现代物流以第三方物流和信息技术应用为特征,国内大部分所谓的物流企业并不具备现代物流的特征,多数只是传统运输、仓储企业的再包装而已,根本达不到现代物流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标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物流企业,这更增加了设计物流险种的难度。

  如果用;多米诺骨牌效应;作一个形象的介定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就是处于这种效应末端的直接关联者。因为,物流保险与单纯的仓储、货运不同,现代物流包括装卸、仓储、储运、配送、流通加工、流通包装等一整套流程,它是几个环节的系统集成。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只能承保物流中的部分环节,根本无法适应当前整个物流市场的需求。






合同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双方之间由于合同欺诈等原因请求解除合同,或者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等等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要在诉讼时效的范围内起诉,否则丧失了胜诉权,请求的事项无法得到实现。那么,合同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在下文为您介绍。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得知,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一般来说,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及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也就是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在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如果还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再起诉,法院不再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诉讼时效的时限,还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情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还有除斥期间,例如合同纠纷中的解除权,有一年的除斥期间,即一年内不行驶解除权,则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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