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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仓储合同?添加时间:2017年6月23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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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仓储合同? 大宗货物的储存,先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计划,仓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能量,与存货方共同协商,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零星货物的储存,可以根据有关仓储规定签订合同。 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或统一规范的仓单。 签订仓储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 (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 ⑵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 ⑶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⑷入库、出库手续; ⑸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⑹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 ⑺储存的时间; ⑻仓储费的支付; ⑼货物的包装要求; ⑽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 ⑾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 ⑿违约责任; 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⒁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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