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
合同订立
合同终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合同订立合同终止
合同诉讼
合同范本合同履行合同保全合同知识合同新闻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问题的复函

添加时间:2016年9月28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标  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问题的复函
【分  类】 民事诉讼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95年09月21日
【实施时间】 1995年09月21日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5〕豫法经报字第10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确认,亦应当依据该规定处理。但鉴于本案当事人双方对口头约定的交货地点有争议,人民法院确认合同履行地缺乏事实根据的特殊情况,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山西省侯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