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
合同订立
合同终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合同订立合同终止合同诉讼合同范本合同履行合同保全合同知识合同新闻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担保

未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抵押

添加时间:2016年2月11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未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抵押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主要是土地、房屋以及航空器、船舶、汽车等经济价值非常大的动产。造成财产权属未登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由于登记机关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当事人的问题。以未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抵押的,该抵押并不一定无效。
  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如果当事人没有补办抵押登记手续的,该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该第三人是指对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享有物权的人,如该财产的买受人。该第三人,仅指善意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非为善意的,如买受人明知未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上设有抵押权仍然购买的,在将来抵押权实现时,该第三人的利益不受保护。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