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担保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
合同订立
合同终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合同担保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合同订立合同终止合同诉讼合同范本合同履行合同保全
合同知识
合同新闻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知识

如果旅客无票乘坐、起程乘坐、越级乘坐和持失效客票乘坐的,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4年1月19日   来源: 柯桥合同律师     http://www.kqhtls.com/
  客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证明,旅客必须履行持有效的客票进行乘坐的义务。但是在旅客运输中常常出现旅客无票进行乘运、越级乘运、超程乘运或者持已经失效的客票进行乘运的现象。无票乘运,就是旅客没有客票就进行乘坐,例如某旅客没有买客票,就混上火车,无票从北京乘坐到了广州。越级乘运就是指旅客自行乘坐超过客票指定的等级席位,如在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买的是四等舱的客票,但他在船上自行占了三等舱的席位。超程乘运就是旅客自行乘运的到达地超过了客票指定的目的地,例如在铁路运输中,旅客购买的客票上的目的地是长沙,而该旅客却持该客票坐到了广州。持失效客票乘运,就是旅客持有已经失去乘坐效力的客票从某地乘坐到了另一地,例如在铁路运输中,某一旅客于1998年10月21日持1998年10月10日的客票进行乘运。
  对于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行为,承运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取以下措施:一、旅客应当补交票款的,可以要求旅客补交票款;二、可以在旅客应交票款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向旅客加收票款;三、旅客不交付票款的,可以拒绝运输,让旅客在中途下车。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效力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